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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廊洽会传真
2022年中国·廊坊国际经济贸易洽谈会(以下简称廊洽会)将于2022年6月26日至28日在廊坊市以“线上为主”方式举办。
本届廊洽会以“项目建设年——投资河北正当时”为主题,牢固树立“项目为王”理念,打造常态化招商引资的项目促进平台和成果展示平台,为全省项目建设年提供有力支撑;以推动项目履约落地为目标,以发挥招商主体作用为关键,坚持“线下”推动项目合作与“线上”组织活动推介并重,促进更多大项目、好项目会前会中签约,会后加快推进履约落地;坚持“绿色、节俭、务实、安全”办会原则,加强活动人员管控,严防聚集性疫情,强化互联网思维,突出发挥新媒体对外宣传推介独特优势,不断提升河北知名度和吸引力,为全面建设现代化经济强省、美丽河北贡献力量。
本届廊洽会通过“网络直播+视频会议连线+线上虚拟展馆”等形式举办。在廊坊市搭建开幕式主演播室(同时用于招商签约项目展示、网上巡馆等),实现中英双语、全球直播(延时5分钟),同时在境外、省外、各市设立视频会议分会场。虚拟展馆主要是利用图形化建模技术把实体展、实物展品“搬上云”,实现沉浸式观展体验。在廊洽会官网首页设直播观看和虚拟展馆入口,可通过实时或回放方式观看开幕式、专题对接会等活动。
大会拟举办51项主要活动,重点围绕区域合作、产业对接、创新发展、国际交流、招商推介5大板块,主要安排4项高端会议、33项专题对接会和9项展览展示。
全力推动招商项目履约落地。围绕全省12大主导产业和107个特色产业集群,积极筛选、申报省级对外、对内重点招商项目。积极谋划我市100个外资项目和100个内资项目,进一步加大签约项目督导落地工作力度,力争早投产、早达效。
突出招商主体作用,压实各县(市、区)、廊坊开发区、临空经济区(廊坊)和各开发区招商主体责任,确保我市签约项目成果在省招商签约项目展示上创先争优,在省“擂台赛”上取得优异成绩。注重会前招商对接。按照“五个精准”要求,精心制定招商工作方案,重点在会前通过举办招商活动、开展登门拜访、邀请实地考察等形式开展深入洽谈;强化省市县协调联动,构建“上下联动、左右协同”项目推进工作机制;加大奖优促强力度,扎实做好筹办工作,突出活动实效,强化项目落实。
我市出台“1+20”政策体系
推动经济平稳健康发展
突出“阶段性”,立足二季度,拿出当下能够立竿见影的具体举措,兼顾“连续性”,着眼全年,充分消化吸收国家和省政策红利;拿出“真金白银”、出实招硬招,通过延期贷款、缓缴费用、减免房租、加大补贴等措施,保障困难群体渡过难关……6月14日,记者从市政府新闻办召开的发布会获悉,为扎实做好“六稳”工作,全面落实“六保”任务,推动全市经济运行实现平稳开局,我市出台了一揽子措施及配套政策,可概括为“1+20”政策体系,即1个总体文件、20个配套文件。
总体文件,就是扎实推动全市经济平稳健康发展的一揽子政策措施,包括8个方面、44条政策措施。
加快落实财税政策,包括加大增值税留抵退税政策力度、对部分市场主体实施增值税减免、落实中小微企业设备器具税前扣除政策、实施“六税两费”减免政策、加大企业创新税收激励、加快财政支出进度、加快地方政府专项债券发行使用、用好政府性融资担保等政策、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降低失业保险费率、实施阶段性缓缴社会保险费、加大稳岗支持力度等12项具体政策措施。
提升金融服务实体经济能力,包括持续优化信贷服务,鼓励对中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货车司机贷款及受疫情影响的个人住房与消费贷款等实施延期还本付息,加大普惠小微贷款支持力度,用好创业担保贷款贴息政策,继续推动金融机构减费让利,提高资本市场融资效率,鼓励金融机构加大对基础设施建设的支持力度,发挥政府性投资基金作用,推动房地产贷款平稳增长等9项具体政策措施。
发挥投资关键拉动作用,包括加快推进一批论证成熟的水利工程项目、加快推动交通基础设施投资、加强建筑工地管理服务、稳定和扩大民间投资、深化审批制度创新等5项具体政策措施。
促进消费加快恢复,包括稳定增加汽车、家电等大宗消费,组织开展消费促进活动,促进平台经济规范健康发展等3项具体政策措施。
切实保障粮食能源安全,包括健全完善粮食收益保障等政策、抓紧推动实施一批能源项目等2项具体政策措施。
保产业链供应链稳定,包括降低市场主体经营成本、推动阶段性减免市场主体房屋租金、加大对受疫情影响较大行业企业的纾困支持力度、促进企业全面复工达产、完善交通物流保通保畅政策、完善环境保护支持政策、大力发展商贸物流业等7项具体政策措施。
着力稳定外资外贸,包括支持外贸企业发展、积极吸引外商投资等2项具体政策措施。
千方百计保障基本民生,包括实施住房公积金阶段性支持政策、加大高校毕业生就业扶持力度、完善农业转移人口和农村劳动力就业创业支持政策、完善社会民生兜底保障措施等4项具体政策措施。
20个配套文件,分为五大类:围绕深化细化我市8个方面的一揽子政策,提出了财政、货币金融、稳投资、促消费、稳住外贸外资基本盘、保粮食能源安全、保产业链供应链稳定、保基本民生8个政策文件。围绕推动产业发展,提出了稳住工业经济、推进农业经济发展,以及支持房地产业、交通运输业、文化旅游业5个政策文件。围绕支撑稳增长和服务企业发展,提出了用地、环保、科技创新、企业上市、法治环境5个政策文件。围绕保就业,提出了促进高校毕业生等青年就业创业的政策文件。围绕调动县域加快发展的积极性,提出了激励县级抓投资上项目促发展的政策文件。
我市扩大阶段性缓缴社会保险费政策实施范围
记者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了解到,今年,我市将扩大阶段性缓缴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费、失业保险费、工伤保险费(以下简称三项社保费)政策实施范围、延长缓缴期限,加大助企纾困和兜底保障力度。
扩大实施缓缴政策的困难行业范围。在对餐饮、零售、旅游、民航、公路水路铁路运输5个特困行业实施阶段性缓缴三项社保费政策的基础上,以产业链供应链受疫情影响较大、生产经营困难的制造业企业为重点,进一步扩大实施范围。缓缴扩围行业所属困难企业可申请缓缴三项社保费单位缴费部分,其中养老保险费缓缴实施期限为2022年5月至12月,工伤、失业保险费缓缴实施期限为2022年5月至2023年4月。5月份已缴纳三项社保费的,已缴费险种5月份不再办理缓缴。原明确的5个特困行业缓缴养老保险费期限相应延长,缓缴实施期限为2022年4月至12月。缓缴期间免收滞纳金。
企业所属行业类型以工伤保险参保登记行业类型为主要依据,对行业类型有异议或现有信息无法满足划分行业类型需要的,按规定流程修改或补充行业类型。涉及变更工伤保险行业类型的,需要重新核定工伤保险费率及缴费金额,从工伤保险登记行业类型变更月份开始按重新核定的工伤保险费率调整应缴费额。
对受疫情影响较大、生产经营困难的中小微企业实施缓缴政策。今年累计出现1个(含)以上中高风险疫情地区的市域内,采取封控管理措施的县(市、区),对生产经营出现暂时困难的所有中小微企业、以单位方式参保的个体工商户,可申请缓缴三项社保费单位缴费部分,缓缴实施期限为2022年5月至12月。5月份已缴纳养老、工伤、失业保险费的,已缴费险种5月份不再办理缓缴。缓缴期间免收滞纳金。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且2021年平均参保人数300人(不含)以下的事业单位及社会团体、基金会、社会服务机构、律师事务所、会计师事务所等社会组织参照执行。
缓缴扩围行业所属困难企业、受疫情影响生产经营困难的中小微企业和以单位方式参保的个体工商户,2021年度及2022年1月至4月处于正常缴纳社会保险费状态,申请缓缴上月企业发生亏损。
上述困难企业申请缓缴后,当月盈利的,应正常申报缴纳次月的社会保险费,不缴纳的,按规定加收滞纳金。养老、工伤、失业保险某一险种处于非正常缴费状态,不影响申请其他险种缓缴。
加大稳岗返还支持力度。今年,我市将大型企业以及2021年度平均参保人数300人及以上的社会团体、基金会、社会服务机构、律师事务所、会计师事务所、以单位形式参保的个体工商户稳岗返还比例由30%提至50%。拓宽一次性留工培训补助受益范围,由符合政策实施条件地区的中小微企业扩大至大型企业和参保人数300人及以上的社会团体、基金会、社会服务机构、律师事务所、会计师事务所、以单位形式参保的个体工商户,以及未出现中高风险疫情地区的餐饮、零售、旅游、民航和公路水路铁路运输5个行业企业。企业招用毕业年度高校毕业生,签订劳动合同并参加失业保险的,可按每人1500元的标准,发放一次性扩岗补助,与一次性吸纳就业补贴政策不重复享受,实施期限截至今年12月31日。
缓缴社会保险费坚持自愿原则,符合缓缴条件的企业可通过人社公共服务平台单位网报系统向参保地(省、市、县区)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提出缓缴申请,系统自动审核。也可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线下申请,窗口受理后系统自动审核。困难企业同时作出书面承诺。
缓缴扩围行业所属困难企业、受疫情影响生产经营困难的中小微企业和以单位方式参保的个体工商户,2022年6月起可以申请缓缴当月及以后缓缴实施期内的社会保险费。5月未缴纳社会保险费的,可在6月对5月份应缴社会保险费提出缓缴申请。原明确的5个特困行业企业可从6月起申请缓缴当月及以后缓缴实施期内的社会保险费。
司法救助助推乡村振兴
确保困难群众“应救必救”“应助必助”
为扎实开展“司法救助助力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助推乡村振兴”专项活动,日前,廊坊市人民检察院与廊坊市乡村振兴局召开联席会议,建立健全多元救助机制,实现优势互补,确保困难群众“应救必救”“应助必助”。
乡村振兴部门将与检察机关加强救助协作、实现信息共享,定期召开联席会议,实现对因案致贫、因案返贫当事人精准救助,以实实在在的成效为民纾困解难。参会人员还就司法救助当事人应当具备的条件、救助案件发现的渠道、救助资金的来源、双方的协作机制进行了深入讨论。
会上通报了2021年以来司法救助工作开展情况。开展司法救助助推乡村振兴,要深化认识,切实增强服务党和国家工作大局的责任感、使命感、紧迫感;要把握重点,细化救助范围和标准,提升司法救助质效;要形成工作合力,加强协同配合,建立健全延伸协同多元救助机制,实现优势互补,确保困难群众“应救必救”“应助必助”。检察机关将主动作为,与乡村振兴部门密切协作,共享救助信息,让确需救助的当事人都能及时得到救助,切实保障民生,惠及困难群众,以实际行动助力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助推乡村振兴。
会后,市检察院、 市乡村振兴局签订了《关于检察机关国家司法救助工作助推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的实施办法》。
目前,全市各级检察机关均和乡村振兴部门建立了衔接机制。下一步,检察机关将加强与乡村振兴部门有效衔接协作,扩大农村地区重点司法救助案件来源渠道,实现信息共享、工作联动、效果互促,以国家司法救助工作为抓手,充分发挥检察机关职能作用,实现对因案致贫返贫农村低收入人口情况的动态跟踪,使国家司法救助等帮扶措施落到实处,为推进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作出更大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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