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记者从市医疗保障局获悉,为贯彻落实新冠病毒肺炎疫情防控要求,降低群众负担和社会成本,根据河北省医疗保障局联合河北省卫生健康委印发的《关于调整新型冠状病毒核酸检测和抗原检测项目价格的通知》,我市新型冠状病毒核酸检测和抗原检测项目收费价格进行调整。
今起,新型冠状病毒核酸检测项目最高限价由每人份19.7元降至每人份16元,混合检测最高限价仍执行每人份3.4元;公立医疗机构开展新型冠状病毒抗原检测按照“检测项目+检测试剂”的方式收费,抗原检测项目最高限价由每人次5元调整为每人次2元,检测总费用最高限价由每人次15元调整为每人次6元。全市非公立医保定点医疗机构参照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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